商標法正進行第三次修改 顏色將不列為商標形式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3-06-25 01:15:00 瀏覽:3054
本報北京6月16日訊 記者萬靜 在今天北京舉行的“中關村知識產(chǎn)權法律保護研究院立法研究中心成立及完善知識產(chǎn)權法律制度研討會”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法規(guī)司司長張輝介紹了正在進行的商標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此前呼聲較高的“顏色將被列為商標保護形式”的說法被張輝否定。
從早期的招牌、字號,到現(xiàn)在的文字、圖形,商標的形式不斷創(chuàng)新發(fā)展。在此次的商標法立法修改過程中,聲音、顏色也可以申請注冊商標予以保護的呼聲很高。但張輝介紹,在最近一次關于商標法修改工作會議上,顏色將不會被當做商標予以注冊。
實際上,目前在很多國家和地區(qū),聲音、顏色,甚至氣味、動態(tài)商標都已得到法律的認可。張輝介紹,之所以將顏色從商標保護的形式中剔除,主要考慮的是目前對于“顏色列為商標”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益還有待商榷。
文章標簽: 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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