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提出商標注冊申請要按商品與服務分類進行?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12 03:22:00 瀏覽:3516
尚標-中國商標交易領導品牌;商標轉讓,14年專注商標轉讓注冊的平臺,商標注冊轉讓量全國遙遙領先,商標注冊,商標費用,商標注冊時間多久_商標轉讓流程,買賣商標,北京/上海/廣州/杭州/嘉興/溫州,熱線:
根據商標法關于商標商標注冊申請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時,應按照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在不同類別提出注冊申請,這樣既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范圍的不正當擴大,又有利于商標審查人員的核準,同時對商標專用權也進行了有效的保護。
我國1988年10月以前,一直使用1963年由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商品分類表》,該表將商品分為七十八類。1988年11月 1日起,我國商標注冊采用國際分類。《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表》將商品分為三十四類,服務分為八類。商品注冊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應按照國際商品分類表確定申請類別,使用該表的商品名稱,不能用商品的型號、俗稱或譯音名稱來填寫注冊申請書。如果申請注冊商標的商品名稱在分類表中找不到,申請人不能確定其申請類別的應提供產品說明書。實物照片和實物,由商標局有關部門人員分析研究后確定。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
-
43類
大粥門
查看詳情 -
20類
寶瑞鳥 PEREOVO
查看詳情 -
16類
柔月
查看詳情 -
33類
醉無忌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