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已向“馳名商標”發(fā)出“通緝令”
來源:m.rvmg.cn 發(fā)布時間:2014-04-15 01:53:00 瀏覽:2347
新《商標法》將在5月開始實施,馳名商標將不能再用于商品的包裝宣傳。這讓一些過去頂著“馳名商標”光環(huán)的商品和企業(yè)很為難。近日一些超市已向“馳名商標”們發(fā)出了“通緝令”,不再銷售印有馳名商標標記的商品,而大量已上架的馳名商標也面臨著被收回的命運,而企業(yè)們將為此付出高昂的成本。最近,“馳名商標”四個字成為不少企業(yè)的一塊“心病”。今年5月1日起新《商標法》將實施,“馳名商標”不得再使用于商品包裝及宣傳上。積壓在倉庫里的庫存包裝怎么辦?已進入市場的馳名商標產品是否要回收?
還沒等企業(yè)想出萬全之策,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四川一些企業(yè)處獲悉,他們已陸續(xù)接到了商超的下架通知。
企業(yè)說:“馳名商標”產品回收成本高
保寧醋營銷副總經理高華中向記者透露:“我們已接到一些商超的通知,包裝上印有馳名商標的商品,不再準許上架,甚至要求簽署協(xié)議書,出了問題就找企業(yè)。”
保寧醋獲得馳名商標多年,產品遍及全國各地,銷售網絡也非常密集,商超一旦將現有產品下架將會給該企業(yè)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去年接到通知后,我們就一邊整改一邊生產,庫存包裝4月份就消耗完了,大概損失10多萬。現在最要命的是產品回收。”高華中說,由于保寧醋產品數量非常大,一旦進入分銷渠道便很難回收。
丹丹郫縣豆瓣市場部負責人馮成說,3月底,他們便開始收到北京、上海和江浙一帶商超的下架通知,緊接著便是四川本地的商超。馮成粗略算了一筆賬,如果全國已上架的產品全部下架的話,他們可能要損失幾千萬元。此外,庫房里已有的產品更換標簽,還要幾百萬的花費。“密封的豆瓣保質期一般是一年,去年8月30日發(fā)布新《商標法》時,很多產品就已流通到了市場。”
消費者:是否馳名對購買影響不大
昨日,記者走訪了成都市內幾家超市發(fā)現,馳名商標們仍在貨架上享受著最后的美好時光。在位于爵版街的一家紅旗超市,貨架上擺放著不少標有“馳名商標”的商品,這些商標主要出現在白酒、食品的包裝袋上,但相比之前,有馳名商標標記的商品已明顯減少。
“到5月我們會把標有馳名商標的商品撤下來。”超市工作人員王女士說,她已從公司的郵件中獲知了馳名商標將被禁用的消息。她說,將等公司統(tǒng)一安排,處理這些商品。
不過,馳名商標有沒有,似乎對消費者的購買影響并不大。“馳名不馳名,還是要靠質量和老百姓口碑來說話。沒有馳名商標標記照樣能買到好商品!”正在挑選食用油的一位老師傅說道。超市說法不再進印有“馳名商標”的產品
對于馳名商標,紅旗連鎖超市掌門人曹世如也非常關注。她說:“紅旗連鎖也是‘馳名商標’,必須認真執(zhí)行新《商標法》。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一政策對紅旗連鎖所在的流通領域影響不是太大。眼下更重要的是各供貨廠家要做好配合,首先停止使用帶有‘馳名商標’的包裝,已經生產、甚至已經到了流通環(huán)節(jié)的馳名商品,相關部門給予了緩沖時間,我們會該賣的及時賣,今后不再進帶有‘馳名商標’的產品。”
沃爾瑪則表示,已就新修訂的《商標法》與供應商進行溝通,將不斷完善對商品的管理。監(jiān)管進展已入市“馳名”商品或不予處罰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的柏立團律師說,法律賦予馳名商標更高保護水平的本意,是為了鼓勵市場主體誠實經營、細心呵護自己的商標及商業(yè)信譽,創(chuàng)出有個性的品牌;是為了保障優(yōu)質品牌不被其他經營者混淆或淡化,更好地解決商標注冊、商標轉讓侵權以及相關不正當競爭等法律糾紛。然而現實情況是,一些企業(yè)把馳名商標當作榮譽稱號,在宣傳使用中把馳名商標作為營銷手段,故意尋找甚至制造爭議來獲得馳名商標認定。
柏立團認為,如何消解這些由馳名商標引發(fā)的問題,使馳名商標既受到應有的保護,又不至于變成擠壓其他市場主體、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工具,新《商標法》給出了基本的解決途徑。
新《商標法》明確了馳名商標“被動認定、個案認定、個案適用、動態(tài)認定”的基本原則,回歸了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初衷。這意味著,企業(yè)要想獲得競爭優(yōu)勢,不能再利用馳名商標過度營銷,必須提高產品質量并優(yōu)化用戶感受。
文章標簽: 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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