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或就iCloud商標侵權案達成和解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1-06-14 03:32:00 瀏覽:2960
北京時間6月13日早間消息,美國亞利桑那州一家通信公司iCloud Communications上周對蘋果提起訴訟,稱iCloud服務侵犯了該公司的商標權,要求蘋果支付賠償,并停止使用iCloud商標。iCloud Communications聲稱,蘋果影響了該公司的業(yè)務,并使該公司客戶感到迷惑。
iCloud Communications表示:“蘋果計劃以‘iCloud’商標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與iCloud Communications以‘iCloud Marks’商標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基本一致。而iCloud Communications自2005年創(chuàng)立以來就一直提供這一服務。”
根據(jù)iCloud Communications的說法,iCloud Marks的商標主要用于計算機和電子數(shù)據(jù)傳輸領域。自1985年以來,iCloud Communications就提供本地和長途電話服務。在寬帶技術發(fā)展后,iCloud Communications又開始提供高效的寬帶電話服務。
iCloud Communications還表示,在蘋果宣布推出iCloud服務,并進行大量廣告宣傳之后,全球媒體都進行了報道,因此公眾將iCloud和蘋果,而不是iCloud Communications聯(lián)系在一起。iCloud Communications還談到了蘋果以往的商標侵權,并指出蘋果在使用商標時,總是“先直接去做,然后才考慮后果”。
2007年,在推出iPhone之后,蘋果遭到思科的起訴。思科當時擁有iPhone的商標,并以該商標提供VoIP電話服務。蘋果和思科隨后達成協(xié)議,從而使用iPhone的商標,雙方還同意進一步合作。
2010年,在推出iPad之后,蘋果又遭到富士通的起訴。富士通早在2002年就推出一款名為iPad的產品。蘋果隨后也獲得了iPad的商標使用權。
2010年4月,蘋果的iAd廣告服務遭到Innovative Media Group的起訴,后者聲稱擁有iAd的商標所有權。根據(jù)媒體報道,兩家公司于7月達成和解,蘋果向該公司支付了超過100萬美元的費用,以使用iAd商標。
蘋果于2011年3月在歐洲申請了iCloud商標,這一商標覆蓋了12個不同門類,包括:通過電信服務的數(shù)字音樂發(fā)布、電子存儲、在線社交網(wǎng)絡服務、付費多媒體內容、計算機軟件、電子書和雜志、娛樂、照片服務、商業(yè)管理和廣告服務、游戲、頭戴設備,以及數(shù)字設備/計算機。
蘋果還以450萬美元的價格從瑞典一家公司Xcerion手中購買了iCloud.com的域名。根據(jù)CNET對商標的查詢,美國只有兩個有關iCloud的商標記錄,其中一個來自Xcerion,另一個則是北卡羅來納州一名男子于5月6日申請的。
報道顯示,iCloud Communications在美國并不擁有任何與iCloud相關的注冊商標。盡管商標不一定需要注冊,但注冊后可以更好地獲得保護。
從6月10日開始計算,蘋果有30天的時間對這一訴訟做出回應。根據(jù)以往的經(jīng)驗,蘋果很可能以一定方式與iCloud Communications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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