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獲684個假冒“揚子”電飯鍋
來源:湛江新聞網 發(fā)布時間:2011-09-19 02:59:00 瀏覽:2761
聯合執(zhí)法隊伍進入廉江市某電器公司臨時租借的廠房內進行檢查
湛江新聞網訊:近日,根據“揚子”商標使用人中國揚子集團有限公司投訴,市工商局與市公安局聯合采取行動,在廉江市查獲一批侵犯“揚子”商標專用權電飯鍋684個,成功打了一場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漂亮仗。
根據投訴線索,案發(fā)當日,聯合執(zhí)法隊伍進入廉江市某電器公司臨時租借的廠房內示證進行檢查。在現場,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這間臨時租借的廠房面積達500平方米,廠房內堆放有大量電飯鍋包裝紙箱、相關注冊商標標識、產品說明書和成品電飯鍋,電飯鍋生產流水線三條,其中一條生產流水線正在加工生產,有10名工人正在加工生產電飯鍋。在該生產線旁,3名工人正在為生產好的成品進行包裝。執(zhí)法人員還發(fā)現,該廠房所生產的電飯鍋產品、說明書和外包裝上均標示有投訴資料上所指的“揚子圖形”侵權商標,不但標注了該電器公司的廠名廠址和委托加工生產公司名稱和電話、傳真號碼,同時還標注有“本產品通過國家強制認證3C標準”和產品的執(zhí)行標準等字樣。
經仔細檢查,聯合執(zhí)法隊在現場發(fā)現有4個型號的電飯鍋侵權,分別為350W(容量1.2L)、500W(容量3L)、700W(容量4L)、900W(容量5L)等型號,共計684個。鑒于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法人員依法暫扣了該批涉嫌侵權電飯鍋684個以待進一步處理。
據該公司負責人說,這批電飯鍋是滁州某制冷電氣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的,所提供的商標授權合同等材料不齊全。因公司原地址廠房太小,無法滿足委托加工生產需求進行大量的生產加工,所以臨時租借他人廠房進行加工。并應委托方要求,使用低廉劣質的材料降低相關配件和生產成品,20-30元便能加工生產出一個電飯鍋。至案發(fā)時止,分別于2011年2月22日和2011年7月22分批售出涉嫌侵權電飯鍋共計360個。
為了進一步調查取證,市工商局執(zhí)法人員不辭千里遠赴滁州了解決有關案情。獲悉,中國揚子集團曾授權滁州某制冷電氣有限公司使用“揚子”商標至2008年10月31日止,到期后雙方沒有再續(xù)簽《商標許可合同》。同時,“揚子”商標持有人博西華家用電器有限公司也未曾授權該滁州某制冷電氣有限公司使用“揚子”商標。至此,很明顯,是滁州某制冷電氣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有效商標許可使用手續(xù)的情況下,擅自委托案中被查獲的廉江市某電器公司代為加工生產假冒“揚子”電飯鍋推向市場牟利,致使代為加工生產的廉江市某電器公司“貼牌”生產電飯鍋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在此,市工商局提醒廣大家電生產加工企業(yè):接受代為加工生產的委托業(yè)務時,最好核實商標使用和授權是否合法有效,以免構成商標侵權。
文章標簽: 假冒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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