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莫言醉”到“平凹酒” 酒企醉翁之意不在酒?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quán) 發(fā)布時間:2012-11-28 02:02:00 瀏覽:3084
著名作家賈平凹的名字中的“平凹”二字被陜西一家廣告公司成功注冊為酒商標。除“平凹”之外,作家賈平凹的小名——“平娃”也被注冊成了系列工藝品的商標,甚至還開發(fā)出一系列與賈平凹相關(guān)的產(chǎn)品。對此,賈平凹說,人咋能成商品?他們開發(fā)的一系列賈平凹產(chǎn)品都是侵權(quán)行為,不明就里的外人會以為是我在生產(chǎn)這些東西。我已經(jīng)將一切事務委托給陜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高漫律師了,將對此事依法維權(quán),一并起訴。(《西安晚報》)現(xiàn)在,“莫言醉”的后商業(yè)效應正在充分發(fā)酵,更在蔓延,這不,受“莫言醉”賣大錢的啟發(fā),有商業(yè)眼光的商人繼續(xù)在尋覓當代文壇的未來商機,于是,賈平凹躺著也中槍了,也許在商人看來,誰能夠說未來賈平凹不可能再次獲得文學諾獎呢?但是這次,賈平凹沒有像莫言那樣只是說說而已,而是拿起了法律武器維權(quán)了,這不僅讓人欣喜,相信法律會給一個公平的裁決。
其實早在2009年,陜西一公司就以“賈平凹”為商標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范圍涉及書籍宣紙、學術(shù)研討,最終被駁回。這次注冊的“平凹”,也許是商家欲做“合體商標”的前兆:“平凹”二字注冊完成后,假如這家企業(yè)用書法體的“賈”字再去申請,屆時批文下發(fā)、時機成熟,兩個商標合在一起就會成為地地道道的“賈平凹”。而且,這個“賈平凹”完全合法合理,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商標,一旦被用在商品上成為既定事實,作家再想維權(quán)可就難上加難。
可見,啟動著名文學家名字的商標保護很迫切,這不僅是文學家自己的事情,也是地方工商部門的事情,更是國家工商部門的事情,不管是賈平凹還是莫言的商標保護好了,作家才會欣慰,才會氣定神閑,才會淡定地搞創(chuàng)作,才會發(fā)揮更大的純文學正面激勵作用,還文學大家一個純潔和干凈,對社會而言,借助遏制隨意注冊文化名人商標的惡俗,給更多的人上一堂生動的商標保護課,也給無規(guī)則和不道德的商業(yè)行為挽個籠頭。
不管是叫停“莫言醉”商標,還是叫停“平凹酒”商標,在商業(yè)過度消費文學和文化的今天,不僅具有現(xiàn)實意義,更有長遠意義,白酒繁衍的公款吃喝風成腐敗的溫床,白酒如果又將文豪灌醉,將文學灌醉,進而將文學愛好者灌醉,這是莫言和賈平凹等等作家和文學所不能承受之重,文學離不開酒,但是白酒廣告以及白酒不能讓文學失態(tài),一旦文學被白酒灌醉失態(tài),那么命運坎坷的中國文學又會陷入被更多人詬病的狀態(tài)。
但是,如今莫言成了中國第一個文學諾獎的獲得者,莫言的形象和聲譽就是諾獎的聲譽,也是中國文學當今最大和最高的榮譽符號,“莫言醉”更容易讓人想到的是諾獎獲得者的莫言,文學的莫言,而不是普通詞語的“莫言”,賈平凹也是,如果諾獎獲得者的莫言成白酒廣告,如果獲得茅盾文學獎的賈平凹也成白酒廣告,對于中國文學諾獎和中國文學的負面影響不可低估,對文學諾獎和中國文學的社會價值判斷也必將帶來潛在的利空影響。
還莫言和賈平凹一個清白,一個單純,一個好口碑,一個好作家,比莫言和賈平凹經(jīng)濟更能夠產(chǎn)生正能量,中國只有一個諾獎,中國只有一個賈平凹,作家的形象不容貶低,讓莫言和賈平凹盡量不帶商業(yè)味不僅是粉絲們的希冀,更是中國文學和社會的審美需求,叫停“莫言醉”和“平凹酒”,給莫言和賈平凹經(jīng)濟熱潑盆涼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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