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共同體商標的符號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08 07:31:00 瀏覽:3759

所有的歐共體商標都應當具備兩個條件:一個是可以被形象地表現(xiàn)出來的符號;與此同時還必須是一個合適的可以區(qū)分其他廠家產品和服務的商標的符號。 因此以下符號便可稱為歐共體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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