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民企藍登商標訴訟一審勝美國倫道姆豪斯商標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16 10:00:00 瀏覽:3863
溫州民企“藍登”一審勝美國大公司
浙江在線12月29日訊
本月24日,溫州藍登圖書有限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一審判決該公司在和倫道姆豪斯公司關于“藍登”商標的訴訟中勝訴。
溫州藍登圖書創(chuàng)建于1999年,集圖書代理、連鎖、零售及網上銷售為一體,是省內知名的民營書業(yè)品牌之一。先后獲中國書刊發(fā)行業(yè)雙優(yōu)單位和溫州市知名商標等稱號。而倫道姆豪斯公司住所地在美國,是世界最大的大眾圖書出版商,隸屬于世界最大傳媒公司之一的貝塔斯曼集團。2000年,溫州藍登圖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注冊中文商標“藍登”,并在1年公示期滿后成功注冊。2003年,倫道姆豪斯公司的中國代理人表示溫州藍登圖書是惡意注冊,并要求將這一商標轉讓。
被拒絕后,該公司在2006年向商評委提出撤銷“藍登”商標的申請。主要理由是該公司已在書籍商品上在先注冊了“RANDOMHOUSE”商標,該商標中的“RANDOM”對應的中文翻譯為“藍登”或“蘭登”。因此,“藍登”商標與其在先注冊的“RANDOMHOUSE”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屬注冊不當。對此,溫州藍登圖書董事長李曉峰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當初取名“藍登”是結合“以藍天、海洋寓意無止境、無邊際”和“攀登探索”。
去年,商評委作出裁定,倫道姆豪斯公司未能證明其引證商標“RANDOMHOUSE”在“藍登”商標申請前已在國內具有知名度,“藍登”商標應予維持注冊。該司不服商評委裁定,將其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溫州藍登圖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今年3月2日,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在行政判決書上顯示,商評委作出的裁定書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予維持。由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商評委的裁定書。雖然根據判決,倫道姆豪斯公司仍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上訴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但按照以往案例,由溫州藍登圖書終審勝訴的可能性很大。在接到判決書后,李曉峰感嘆,一家民營圖書企業(yè)能在和國際行業(yè)大公司的訴訟中堅持到今天,不僅在溫州,就算在國內出版行業(yè)中也少有先例。浙江尚標商標提供
文章標簽: 商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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